OHSAS18000的定义
编辑:  日期:2013-02-20 人气:_COUNT_ [关闭]

OHSAS18000术语与定义
一、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相应法规:
  --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
  --1987年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二、审核:
  ——制定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适用于实现组织的方针和目标的一个系统化的验证过程。
  三、持续改进:
  ——强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从总体上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持续改进不必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四、危害: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可理解为危险源或事故隐患
  --从本质上讲就是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露,散发这两方面因素,如液化器,氧气瓶
  按导致事故、危害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1. 物理性
2. 化学性
3. 生物性
4. 心理与主观性
5. 生理性
6. 行为性
7. 其他
  五、危险:
  ——持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可能性: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
  严重性:是指事故发生后能够组织带来多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其中任何一个不存在,则认为这种危险不存在。
  如有电击可能性的地方,人员不能进入则认为不存在危险。
  六、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即识别危险源
  辨识范围主要是厂址、厂区平面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有害作业和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等。
  确定其性质,如桌子(拌倒人或火灾)确定是火灾还是拌倒人
  七、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并未造成任何损失,因此说事件包括事故
  对于没有造成职业病、死亡、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可称之为“未遂过失”。
事件包括未遂过失。
  八、相关方: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关注状况或受影响
相关方主要有:
1)与组织相邻的,如邻厂、周围的居民下风向的企业,河流的下游等;
2)与组织的经营生产活动相关的,如股东供方、客户和员工;
3)银行、政府部门、劳动及环境保护组织等。
  九、不符合: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或作业环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分为严重和一般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的情况
1. 体系系统性失效;
2. 体系区域性失效;
3. 有严重后果。
  十、目标:
  ——组织制定的为激发员工安全表现行为,并预期必须要达到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目的,要求和结果
目标应可分解为独立的指标
尽量管理量化
指标应可测量
  十一、职业安全卫生:
  ——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 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进入作业场所的任何人安全与健康的保护
  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
  作业场所一般说来是组织生产活动的场所。
  十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十三、组织: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
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
  十四、绩效:
  ——组织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效果。
绩效是可测量的,如职业病减少多少,未发生事故等。
  十五、危险评价(风险评价):
  ——评价危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存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是针对存在的危险源的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分析,以确定这种危害是否可接受。
  可能性:采取数学方法,最后得出一个综合指标来实现
  严重性:通过工程学的方法分析
  是否可接受的判断需根据相关的知识,如法律、法规及组织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一般说来,这个标准或界限值不是一成不变的
  十六、安全:
  ——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
  经过危险评价,确定了不可接受的风险,那么它就要采取措施将不可接受危险降低至可容许的程度,使人们避免遭受到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
  十七、可接受的危险:
  ——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卫生,将危险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

OHSAS18000要素
1.1 一般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本节将说明此系统的要求。
1.2 安全卫生政策
   组织应有高主管授权之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清楚陈述整体安全卫生目标与改善安全卫生绩效之承诺。该政策应:
   对组织之安全卫生风险的性质及规模是合宜的;
   包括持续改善之承诺;
   包括对至少符合目前适用的安全卫生法令规章及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之承诺;
   已文件化、实施及维持;
   传达给所有员工,使其认知个人的安全及卫生责任;
   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
   以及定期审查以确认该政策保持对组织的相关性及合宜性。
1.3 规划
1.3.1 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规划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持续鉴别危害、评估风险及实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应包括: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动;
   所有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之活动(包括分包商及访客);
   工作场所中由组织或其他单位所提供之设施。
   组织在设定本身的安全卫生目标时,应确认已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控制的效果纳入考虑。组织应 此项资讯文件化并保持其更新。
   组织之危害鉴别及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依据组织之相关范围性质及时机定义,以确保其为主动式而非被动式;
   提供风险之分类及鉴别那些将被1.3.3节及1.3.4节所定义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 风险
   与运作经验及使用风险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
   提供资讯输入以决定要求、训练需求之鉴别及(或)作业管制之发展;
   提供需求行动之监督以确认其实施之有效性与适时性。
   备考: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详细指导岗要,见OHSAS18002。
1.3.2 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度维持一程序,以鉴别并取得适用之法令规章与其它安全卫生要求事项。组织应保持此项资讯之更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之相关资讯应传达给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
1.3.3 目标
   组织于内部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就建立并维持其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在建立与审查目标时,组织应考虑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本身的安全卫生危害及风险、技术面取舍与财务、作业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安全卫生政策一,包括对持续改善的承诺
1.3.4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维持一个或多个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达成其目标。方案中应包括如下之文件:
   (a)组织内各个相关与阶层为达成目标之权责分工;
   (b)达成目标之方法与时程。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应于定期及规划之段审查。必要时,应修订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说明组织之活动、产品、服务或运作状况的变更。
1.4 实施与运作
1.4.1 架构与责任
   对于管理、执行及验证组织活动、及制程中具有安全卫生风险之人员,其角色、责任及权限应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导沟通,以促进安全卫生管理。高阶主管负有职业安全卫生之最终责任。组织应指派高阶主管中之一员(例如大型组织中之执行委员会成员)为管理代表以负特殊责任,并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在组织中所有地点及领域的运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项适切地实施及执行。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管制及改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所需要的资源。
   备考: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门技能、技术及财务的资源。
   组织的管理代表应具有界定之角色、责任及权限以进行下列任务:
   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各项要求是根据本标准而建立、实施及维持的;
   确认向高阶主管报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绩效以供审查,并做为改进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依据。所有负管理责任者应展现其对安全卫生绩效改善的承诺。
1.4.2 训练、认知及能力
   在工作场所中担任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冲击之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能力。能力应以适当的学历、训练及(或)经验加以界定。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确认各相关部门与阶层的人员具有下列之认知: 符合安全卫生政策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的重要性;
   员工之作业活动对安全卫生所造成之实际或潜在的安全卫生效益;
   为了符合安全卫生政策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包括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之要求(见1.4.7节),每个人所必须扮演的角色和负担的责任;
   偏离特定作业程序时可能造成的后果。
   训练程序应考试不同阶层员工之:(a) 责任、能力及读写能力;以及(b) 风险。
1.4.3 咨询及沟通
   组织应有适当的程序,以确认能向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传达及咨询适切的安全卫生资讯。员工之参与咨询的安排应予以文件化,并通知利害相关者。
   员工应:
   (a) 参与政策及程序之 发展与审查以管理风险;
   (b) 被咨询如有任何改变会影响工作场所之安全卫生;
   (c) 被告知安全卫生相关事务;
   (d) 被通知谁是安全卫生员工代表,以及谁是特定管理代表。
1.4.4 文件化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用的书面或电子形式之资讯,以
   (a) 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要项,以及彼此间的关连;
   (b) 供做相关文件的指南。
   备考:为求有效及效率,保持文件化之最低限度是为重要的。
1.4.5 文件及资料管制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备能管制本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文件及资料,以确认:
   文件易于检索;
   视情况需要定期审查和改订文件及资料,并由权责人员认可其适切性;
   在所有关系到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有效运作之重要作业地点都可以取得相关文件 及资料的现用版本;
   却进地将失效的文件及资料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要确保其不被误 用;
   为法律及(或)保存知识目的而保留的档案文件及资料有适当标明。
1.4.6 作业管制
   组织应鉴别出那些作业与活动项目是与已人需使用控制方法的风险有关,组织应规划包括维修在内的上述活动,透过下列各项方式以确认作业时能符合规定的条件:
   (a)建立并维持文件化之程序并能涵盖如缺少那些程序时可能造成偏离安全卫生政策和目标之情况;
   (b) 在这些程序中明订作业准则;
   (c)建立并维持有关于组织所购买及(或)使用的商品、设备和服务中可鉴别之相关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序,同时把相关程序与其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和承包商;
   (d)建立并维持设计工作场所、制程、安装、机械、作业程序及工作组织的程序,包括顺应员工能力,并消除或其源头之安全卫生风险。
1.4.7 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计书及程序,以鉴别可能发生和回应所发生之意外事件及紧急状况,并防止或减轻此类事件所可能造成的疾病及伤害。应审查其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计划及程序,特别是在意外事件或紧急善发生这后。如实际可行,组织应定期测试这些应变和谐。
1.5 检查与矫正措施
1.5.1 绩效量测与监督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定期监督与量测安全卫生绩效。此程序应提供:
   适合组织需求之定性及定量的量测方法;
   监督组织安全卫生目标之达成程度;
   主动式绩效量测以监督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作业准则、适用之法令及规章要求;
   被动式绩效量测以监督意外事件、疾病事故(包括虚惊事件)及其他缺乏安全卫生绩效的历史证据;
   足够帮助后续矫正及预防措施分析之与量测的结果及资料的记录。
   如监督设备是用于监督与量测绩效,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校正和维修该设备。校正和维修活动之及结果应加以保存。
1.5.2 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矫正及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界定权责,并:
   处理及调查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状况;
   采取行动以减轻因意外事件、事故或不符合善所造成的影响;
   展开并完成矫正预防措施;
   确认采取之矫正及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此程序应要求所有提议之矫正及预防措施,应于实施前借由风险评估过程加以审查。采取任何矫正或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之不符合状况的根本原因时,应根据问题的大小和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度采取适当的作法。由于矫正及预防措施所产生的文件化程序之变更,组织应实施并记录之。
1.5.3 记录及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进行安全卫生记录的鉴别、维护及处置。这些记录应包括稽核及审查结果。安全卫生记录应清楚易读、可辨识,并可追溯到相关的活动。安全卫生记录的保存与维护应做到容易检索,保护其不受到损坏、变质或遗失,而且应规定并记录其保期限。记录应以适合于系统与组织的方式维护,以展现其符合本规范。
1.5.4 稽核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稽核方案与适当的程序,并能定期执行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稽核工作,以判断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划事项,包括本规范的要求在内;
   实施与维持;
   有效满足组织的政策及目标;
   审查以往的稽核结果;
   将稽核结果之资讯提交管理阶层。
   稽核方案包括时程,应以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估结果与以往的稽核结果为依据。稽核程序中应包括范围、频率、方法与能力,以及执行稽核工作怀结果报告的责任与要求。稽核应保持独立性,尽可能由对被检查活动不具直接责任的人员执行。
   备考:此处之"独立性",不必要表示为组织之外部。
1.6 管理阶层审查
   组织的高阶主管应依其自行决定的时程审查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以确认其持续适用性、适切性及有效性。管理阶层审查的过程,应确保管理阶层审查的过程应确保管理阶层能获得必要的资讯以进行评估。审查过程与结果应予以文件化。管理阶层审查应依据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稽核结果、情势的变化以及持续改善的承诺,提出修改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政策、目标及其他构成要项的可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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